近日,淮安市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探索开辟与法治淮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新路径,为聚焦打造“绿色高地、枢纽新城”,全面建设长三角北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夯实法治基础。
一是实施思想引领行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注重学习成果的转化运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同普法工作、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等结合起来,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的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纳入文明创建活动,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为依托,开展普法惠民活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加强对重大法治理论、法治文化研究。
二是实施宪法宣贯行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将宪法教育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校园文化等,在成人仪式、毕业仪式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不断培养青少年对宪法的认同和尊崇。推动宪法教育融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国家安全和形势政策等宣传教育,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增进全社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三是实施实践养成行动。引导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法治建设各环节,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实践教育群众。坚持科学立法,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全民守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公民道德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法治的力量引导人们向上向善。
四是实施传承发展行动。依托全市大运河文化内涵的挖掘阐释,加强对民间神话传说、风俗习惯、古歌谚语、家规家训、古籍碑匾等文化遗产中优秀法律文化资源的梳理,汇聚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注重研究阐发、公共普及、传承运用,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将法治元素植入淮海戏、马灯舞、剪纸、农民画、云锦等淮安特色民间文化,融入历史街巷、名人故居、历史遗存和活动场所等,嵌入传统节日和民风民俗活动。
五是实施社会共建行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公共文化机构、社会组织将法治题材纳入文学艺术创作、舞台艺术表演、影视剧制作等,着力打造一批思想性强、地方味足、艺术性佳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建立市级法治文化精品库,汇聚优秀网络法治文艺作品,逐步实现共建共享。全市每年新增法治文化作品100部(篇、幅)以上,各县区每年创作法治文化作品不少于20部。到2035年,全市共培育5-10个群众喜闻乐见的高品质法治文化活动品牌,乡镇(街道)、村(社区)每年组织专题法治文化活动不少于2次。
六是实施提质扩面行动。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充分运用“运河之都”资源禀赋,推进大运河(淮安段)法治文化长廊建设,因地制宜打造一批运河法治文化阵地,建好用好各种法治文化阵地,提高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加大对跨部门、跨领域、跨系统法治文化资源的整合力度,以“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建设为抓手,依托全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整合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资源,有机融入法治文化元素。不断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阵地。
(淮安市司法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