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三举措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
2022-03-23 09:35:00  来源:法润江苏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群众维权意识,金湖县通过三举措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联动式”集中宣讲,传播维权知识。县司法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消费者协会、银行等多家单位在“翠湖苑”广场、苏宁易购广场、金城商厦等人流密集区和群众消费集聚地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讲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展板、发放宣传折页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民法典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倡导广大消费者选购商品及消费后一定要索要消费发票、保修卡、合格证及产品说明书,遇到问题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

二是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呵护重点人群。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者现场为“一老一少”重点消费人群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市民群众在日常生活消费中常见“养生讲座”“保健按摩服务”“网络刷单”“网上购物”的法律问题,指导广大消费者安全消费、理性维权,现场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组织“法援团”律师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开展了以“倡导诚实守信 共筑消费和谐”为主题的法律讲座。讲课人从虚假宣传、预付卡消费陷阱、网购切入,通过以案释法对消费者基本权利、经营者相关义务等进行了系统讲解,让消费者避开消费陷阱,让企业良心经营。本次活动共开展讲座6场,受益群众2000余人。

三是打造“智慧式”普法平台,提升宣传质效。打造“互联网+蒲公英+法律明白人”普法工作平台,借助金湖“民生一线”法润荷都栏目播放“法律明白人”微课堂系列“消费者如何依法求偿”节目,拓宽群众学法渠道。在金湖发布APP上推出“动漫说法”《消费者的权利》,开辟了群众学法的新路径。通过动漫唯美的画面、有趣的形象、新颖的案例、清晰的解读来说法、释法,使动漫主角“小荷荷”法官的形象深入人心,让群众在寓教于乐的同时增强了法治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传播力。依靠公交站台显示屏、法润民生群、村(社区)宣传栏等普法载体向社会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一步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金湖县司法局 高卓)

编辑:胡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