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涟水县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抓手,紧贴实际,采取思想积极引导、工作精心指导、动力层层传导,扎实开展涟水县民主法治建设,有效提高各村、社区法治化治理水平。
一是思想积极引导。大力宣传民主法治建设对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义,召开座谈会,细致介绍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涟城东门社区的创建经验和成果,认真听取村(社区)创建意愿和建议,细心解答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走访村(社区),与“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以及“法律明白人”进行针对性的沟通,扭转“要我创”变“我要创”的态度转变,激发干部群众对创建工作的责任心,提高他们对建设法治乡村能力的信心。
二是工作精心指导。深入到有创建意愿和创建条件的村(社区),对照创建标准,帮助梳理以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机制。对“四民主三公开”、党员干部学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法治队伍培养、法治文化活动、文明建设开展等多个方面进行具体指导,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同时帮助村(社区)借助其他部门和社会力量进行法治广场、长廊、墙院等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努力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
三是动力层层传导。各镇、街道出台创建激励措施,采取量化积分,把民主法治建设纳入村(社区)年度平安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把考核结果与村(社区)干部成长利益挂钩;召开创建部署会,要求创建村(社区)进行专题部署,做到计划和方案齐备,书记亲自担任创建“旗手”,其他人员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各层级网格员充分发挥“末梢感应器”“法治宣传小喇叭”作用,进一步强化基层民主自治,进一步放大民主法治传导。
(涟水县司法局 胡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