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持续探索优化依法治市办组织架构的工作制度,创新提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1+9”(市委依法治市办及其下设的九个专门工作小组)工作模式。3月31日,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淮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小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从制度层面上进一步加强市委依法治市办专门工作小组建设。4月3日,该《规则》正式印发,淮安成为全省首家创设依法治市办工作小组,并对各工作小组工作进行制度化规范的设区市。
创新设立依法治市办专门工作小组,提升组织建设的质效。为完善依法治市办组织架构,更好地推进依法治市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开展,淮安市于2021年4月,在依法治市办下设九个工作小组,分别为综合工作小组、立法工作小组、执法工作小组、司法工作小组、守法普法工作小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政府职能协调工作小组、“放管服”改革工作小组、党内法规工作小组。明确各工作小组设组长1人,由市有关单位分管领导担任。设联络员1人,由有关单位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实行“专门领域,专题活动,专人负责”的工作模式,有效加强了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力量,对推动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运转、发挥协调职能作用作出创新探索,实现了有人干事、有阵地做事的预期目标。
创新制定依法治市办专门小组工作规则,提高责任落实的成效。《规则》由机构性质和机构设置、职责任务、工作制度、其他事项四个部分组成。明确责任分工。综合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各工作小组和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其他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对本小组负责事项的督办,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本领域法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压实职能责任。《规则》要求,工作小组科学部署年度工作,拟制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本领域法治工作情况。规范工作流程。《规则》规定,工作小组要落实向市委依法治市办重大事项和重大活动的请示报告,定期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本领域法治工作信息,参加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的工作例会、学习培训、调研座谈、法治督察等活动,为更加有力地推动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实质化运作筑起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创新完善工作小组履职机制,确保作用发挥的高效。九个工作小组紧紧围绕依法治市这一工作重心做了大量工作,在领导干部述法、基层规范执法、政府法制审核、公职律师覆盖等多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财政集成奖补项目被评为全国示范,在全省率先出台《淮安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为推动各小组在法治建设实践之中充分挖掘本领域内的亮点特色,《规则》要求,各工作小组紧紧围绕自身职能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加快推进《淮安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常态化开展“法润淮商”“法护民企”等活动,推进全市“五证联发”“拿地即开工”改革,使项目落地更有保障,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党内法规工作小组工作持续提升法律顾问制度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全力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至此,淮安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1+9”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九个工作小组各具特色、协调配合的整体优势不断凸显,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更高质量开展。
(淮安市司法局 李元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