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围绕“三大工程”推动中央1号文件精神落地见效。
一是深入践行“千万工程”经验,提升农村容貌品位。发挥局机关和司法所等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作为重要引领,将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进一步践行其中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积极打造法治文化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等普法宣传阵地,将秧歌、剪纸、刺绣等金湖特色民间文化融入法治元素,大力弘扬法治正能量。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深入开展环境整治、垃圾分类、移风易俗等活动,带动村民参与村庄环境治理,进一步扮靓村容村貌,营造积极向上的良风善俗。
二是拓宽三农“项目工程”服务,强化农村基础建设。围绕渔乐湾、十里果林、三园农庄、平湖花海等农旅载体建设工程,组织由律师、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等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对接项目建设,提供合同审查、法律咨询和法治体检等服务,解决项目建设用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隐患,为其降低和避免法律风险,推动项目工程依法建设、合规经营。积极参与示范推广“金湖良种”37万亩、农村公路、农村水利工程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针对项目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有效。
三是实施基层“治理工程”多元,夯牢社会稳定根基。以“荷都红舟”党建品牌建设为抓手,依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将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公证、援法议事等职能融入其中,突出村和社区两委、老党员、志愿者等作用,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法治小区建设和“援法议事”点打造,使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法律服务。聚焦重点人群管控,加强风险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推动社会安全稳定。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治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规范乡村干部群众的行为,让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成为习惯和自觉。
金湖县司法局 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