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司法局多管齐下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工作
2020-02-21 10:31:00  来源:法润江苏

建湖县司法局采取积极应对、合理安排、优先保障等措施,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确保防疫与行政复议工作齐头并进。

一是积极应对,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当前,为避免人员流动交叉感染风险,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倡导以网络、邮寄等非直接接触方式递交复议申请。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原则上以书面审理为主,对已经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复议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案件审理情况通过电话主动联系当事人,就案件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尽量避免当面接触,降低传播风险。

二是合理安排,保障当事人的复议权利。及时告知群众相关事项,为群众在疫情期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指引。对于当事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关于“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的规定;对于行政复议审理期间,当事人因前述原因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法中止行政复议。

三是优先保障,及时处理相关企业案件。开通涉及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案件的“快速通道”,及时纠正行政机关在处理企业复工复产时的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确保案件“快立、快审、快结”,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李爱国、朱泽中)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