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重染绿意,树木再发新芽,又是一年春好处,春季普法正当时。近日阜宁县司法局积极探索“法治+”模式,推动法治宣传与校园宣讲、地方文艺、法治文化建设等紧密融合,切实增强普法效果,让法治春风吹进千家万户。
“法治+校园宣讲”,普法护航助成长。从县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和司法局中优选出干警担任全县69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法治副校长们深入辖区内各中小学围绕校园欺凌、网络安全、校园食品安全等问题,并根据同学们的年龄和心理特征,采用互动问答、讲解实际案例等方式开展专题讲座,提高了学生们的防范违法犯罪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系好“法治纽扣”。
“法治+地方文艺”,淬炼普法精品。充分立足本地实际,结合淮剧传承的优势,进一步加强与文联、民间艺术团体的合作,充分挖掘、弘扬本地“民俗”特色资源,将《民法典》融入法治系列短剧,编排出《谁对谁错》《嫁女还是卖女》《微信约定也叫合同》等一系列法治文艺作品,定期组织法治文艺巡演,围绕宪法、民法典、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内容,创作法治小品、“民法典”系列情景剧、法治快板等文艺节目,把实用性、传统性、艺术性、教育性融为一体,扎实推动了民俗文化与法治宣传教育融合。用民俗“小表演”传播法治“大能量”,开启法治宣传的新模式,营造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
“法治+文化阵地”,打造法治“微景点”。以陈良新涂村、羊寨蒲鸠村、益林马家荡社区等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为重点,金沙湖、七彩农业园、桃花源风景区等特色景点为依托,芦蒲镇红色法治文化广场、馥桂园法治小区为特色,精心打造村级法治宣传阵地,将法治文化向基层延伸,建设寓教于乐的法治“微景点”,让群众在家门口散步、娱乐时就能学习到法律知识,通过“抬头见法、驻足学法”做到“心中有法”,用法治激活乡村振兴动力,将法治种子播撒在乡村沃土,真正让法治宣传接地气、润人心、见长效。
阜宁县司法局 吴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