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022-03-31 10:14:00  来源:法润江苏

近年来,扬州市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全面开展妇儿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家事纠纷调解和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2021年全年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女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申请共计2413件,占全市法援办案总量的42%。

一是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提升妇女儿童维权意识。利用“三八”维权周、反家暴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近2000场次,惠及妇女儿童10万余人次。联合市妇联下发《关于开展“民法典进家庭”宣传活动的通知》,成立“民法典进家庭”巾帼律师宣讲团,向全市家庭提供民法典宣传“五个一”套餐活动。联合法院、检察院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征集评选发布活动,其中“小案背后隐大案、深挖彻查护权益”案例入选省十大案例。疫情期间,专门开通扬州市幸福家庭直通车抗击新冠专线,分法律和心理两大专题,确保特殊时期普法维权不掉线,联合扬州电视台举办三期“‘益’心抗疫·守护心‘晴’”公益心理咨询线上直播系列讲座,累计在线人数超过3.3万人,通过扬州普法、市妇联微信公众号持续发布“战‘疫’家时光”“居家学法”等栏目,丰富“宅家”学法生活。联合实施“守护成长、幸福一生”儿童青少年关爱保护工程,将儿童关爱保护课程列入教学计划。截至目前,培训志愿者讲师682名,开展课程2000多场次,受益的未成年人近10万余人、家长1万余人,印发儿童版和家长版儿童保护手册30万册。

二是推进法律服务站点建设,拓展妇女儿童维权网络。加大对全市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村居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开展工作的指导力度,健全市、县、乡镇(街道)、村(居)四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市1372个村(社区)配备734名法律顾问并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代办点)。联合市律师协会印发《关于进一步组织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通知》,明确全市执业律师参与法律援助义务。推动全市律师进网格1624个,培训法律援助网格员230人(次),降低受援人维权成本,通过法律咨询、调查取证、调解纠纷、代理诉讼等方式,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女性当事人提供免费服务。蒋王街道悦来村居民王某某,因其儿子去世、儿媳改嫁,向村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申请变更其孙女抚养权事宜,工作站在区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为被扶养人申请法律援助。2022年,由各站点转法援中心咨询或申请援助的达700多人次,其中涉及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410件。

三是优化法律援助程序,畅通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一是放宽审查受理标准。全市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放宽至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女性农民工以及请求给予抚养费、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要求变更或解除收养、监护关系的未成年人,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在案件受理与办理方面,尽量简化程序,针对行动不便的妇女儿童提供上门服务。宝应县法援中心受理一起5岁儿童薛某抚养权纠纷申请,因申请人母亲身患重病住院治疗,法援律师多次前往上海、南京等地调查取证,最终为其争取应得的抚养费。二是注重诉讼前后调解工作。在案件的处理方式上,对属于婚姻家庭内部矛盾致使侵害妇女权益及侵害未成年人抚养教育权益的,从维护亲情出发,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化解纠纷。无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的残疾女性沙某向高邮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其丈夫赵某起诉要求与其解除婚姻关系,但不愿支付相应费用。承办律师经过大量调查取证后与赵某反复沟通。最终赵某同意按月支付沙某相应费用。三是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除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外,主动受理符合条件受援人的申请,在案件的办理上,形成“案前走访、案中教育和案后帮教”的办案“三步曲”。

四是推进家事纠纷调解,有效修复婚姻家庭关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处理婚姻家庭矛盾方面的独特作用,引导乡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积极化解家庭纠纷。市司法局与市妇联共同推进家事调解工作,进一步做实做新做强,打造社区家事调解工作室22家,其中9家被命名为首批江苏省标准化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涌现出了邗江区双桥街道卜桥社区“和事佬”家事调解室、蒋王街道“劝之和”家事调解室、邗上街道“好嫂嫂”家事调解室、仪征市青山镇古湄社区家事调解室、马集镇马集街道社区家事调解室等一批优秀家事调解工作室,以优质的服务、公正的立场、温情的手段,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矛盾,有效修复了家庭关系。全年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婚姻家庭纠纷7930件,调解成功率99.9%,为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扬州市司法局 蒋华)

编辑: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