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围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压实普法责任,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推进法治进校园、进课堂,切实提升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坚持教育为先,持续深化源头预防。把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作为“八五”普法工作重点,制定普法责任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明确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教育、团委等主体的青少年普法职责,整合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青少年普法合力。全面推行中小学常态化法治教育系列机制,实质化运行法治副校长制度,举办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培训活动,促进法治副校长更好地履职尽责,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普法格局。泰兴举办首届法治副校长“名牌讲师”比赛暨青少年“暑期法治一堂课”活动;姜堰开展“心中有法·典亮青春”民法典进校园暨青少年法治书画展活动,通过国旗下讲话、书法操展示、法治讲座等环节让民法典走进校园、走进课堂、走进青少年心中;兴化开展“泰阳花妈妈”关爱保护活动,发放反欺凌宣传手册和普法文创,让防欺凌提醒“随处可见”、救助“触手可及”。
二是坚持关爱为本,持续实化权益保障。不断完善未成年人法律维权保障机制,合力构建专业综合司法保护体系,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兴化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困境、留守儿童司法关爱保护工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假期(周末)困境、留守儿童司法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未成年人关爱力度,安排熟悉和擅长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法律服务人员为家长、监护人和未成年人免费解答法律咨询,提供“及时+专业”的法律服务。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开展“凤城护未,网上护苗”专项活动,通过漂流书捐赠活动、打造普法短视频、推出普法“剧本杀”游戏等具体举措,创新普法方式,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是坚持干预为要,持续细化矫治帮扶。制定《泰州市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工作办法》,区分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严重程度和个体情况的差异,坚持从思想、行为和心理等方面分层分级开展教育矫治,有效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精准排查特殊人群未成年子女家庭困难和失学、辍学情况,开展特殊人群未成年子女“用爱护航 助力成长”活动。开展“言传又身教 教子亦教己”亲子对话活动,引导罪错未成年人与监护人敞开心扉、平等对话;开展“护苗助成长 培育好少年”主题日活动,聚焦监狱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安置帮教和后续照管对象等特殊人群未成年子女,开展走访帮扶。
泰州市司法局 廖海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