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法律明白人以法律法规宣讲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律援助引导员的“四大员”身份,积极赋能基层法治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未雨绸缪,做法律法规的“宣讲员”。多途径、立体式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案例普法”“场景普法”“文艺普法”,通过法治情景剧、流动普法站、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融入群众。建立以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以及普法志愿者为主体的基层普法矩阵,联动司法所干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力量,年均开展普法活动百余场次,普法宣传受众逾万人次。
二是承上启下,做社情民意的“传递员”。通过参加居民议事会等村(社区)民主议事会等了解群众需求,帮助反映群众的需求和心声。法律明白人通过日常走访、群众热线等形式收集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形成群众需求清单,精准提供法律服务。以“援法议事会”“居民说事角”等协商平台,推动集体资产分配、老旧小区改造、乡村道路建设维护等民生事项依法决策。
三是排忧解难,做纠纷调处的“调解员”。推行基层矛盾纠纷“三调”新机制,以法律明白人“首调”、村居调委会“再调”、司法所“联调”的形式,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村居调委会和法律明白人调解工作室联动发挥作用,让群众有矛盾时找得到、化解好、钝化了。了解群众需求,明晰相关问题或纠纷实质,取得群众信任,将矛盾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切实减少信访、诉讼事件,仅2024年以来,全区法律明白人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等矛盾纠纷4000余件,有效劝阻群众非正常上访150余批次,500余人次。
四是主动作为,做法律援助的“引导员”。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引导职能,在村居开展“法律援助直通车”活动,协助群众完成申请、证据材料初审指引等工作,2024年以来,全区法律明白人对群众法律援助一般性材料审核把关200余份,受到案件当事人的普遍好评。对赡养、人身损害等特殊案件群体实行“优先受理、快速转介”。通过“勤廉双述”“协商议事”等平台参与社区治理,成为基层村居依法治理的推动者、参与者和引导者,最大程度从源头上杜绝基层乱作为、乱决策、乱插手、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的发生。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