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多形式开展《海上交通安全法》学习宣贯活动
2021-09-07 11:04:00  来源:法润江苏

2021年9月1日,修订后的《海上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海安法》”)正式施行。连云港市充分利用跟踪时间长、前期参与多的优势,开展了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海安法》学习宣贯活动。

一是充分参与、深入研究,为学习宣贯筑牢基础。连云港于2017年成立了《海安法》修订研究小组,跟进修订进展,5年来,连云港海事局先后参与《海安法》修订材料起草、问题反馈20余次,对领海无害通过、通海河口管理等十余项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海安法》修订通过前夕,连云港组织专班就草案每一条内容涉及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形成了十余万字的资料,有效保证了后续工作的开展。《海安法》修订通过后,连云港海事局在前期研究基础上,深度参与了《海安法》释义的编写工作。为做好《海安法》的施行准备,连云港海事局开展了《海安法》学习征文活动,全局9名公职律师每人提交1篇论文,全局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各提供1篇论文。通过征文活动及撰写论文,在全局营造了学习《海安法》、研究业务的热潮。

二是区分对象、稳步推进,学习宣贯活动务求实效。《海安法》通过以来,连云港市先后组织了多次学习宣贯活动,涉及连云港市人民政府、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连云港航标处、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连云港通信中心、东海救助局连云港基地、连云港海警局等多家单位,学习宣贯对象涉及航运公司、代理机构、船员服务机构、船员、施工单位等等。连云港海事局在每次学习宣贯中均根据时间、对象不同予以区分,有重点带头学习、讲解,保证了活动效果。4月30日,《海安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后的第二天,连云港海事局即组织传达学习,就《海安法》的总体结构、主要制度进行了学习。5月13日,连云港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浩同志在连云港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领学《海安法》,围绕《海安法》的主要法律制度及职责分工进行了论述和解读。6月24日,连云港海事局组织辖区航运公司、海员外派机构、船员和学生等开展“世界海员日”活动暨《海安法》培训,着重讲解《海安法》船员管理制度的充实完善以及对船员权益的保护。8月17日,连云港海事局会同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连云港航标处、连云港通信中心开展《海安法》学习交流,由连云港海事局相关人员讲解《海安法》的修订情况,着重就航海保障内容进行了学习交流。8月25日,连云港海事局同连云港海警局开展交流,双方就《海安法》《海警法》执行,治安及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等进行了研讨。8月26日,连云港海事局组织辖区施工单位学习宣贯《海安法》,对海域施工许可、保证通航安全进行了强调。8月27日,连云港海事局会同东海救助局连云港基地开展《海安法》学习交流,连云港海事局相关人员重点就《海安法》第六章“海上搜寻救助”进行了讲解。8月30日,连云港海事局组织《海安法》全员培训,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包继来同志就《海安法》修订历程、主要制度进行了介绍,就船舶登记、船员管理、渔业船舶管理、监督检查等热点问题的来龙去脉进行了深入讲解。8月31日,连云港海事局分别邀请辖区航运公司、船舶代理机构来局,向大家讲解《海安法》相关要求。对航运公司重点讲解;对代理机构则就船舶进出口岸等。自《海安法》通过以来,连云港海事局共组织《海安法》学习宣贯活动10余次,近千人次参与,每次学习宣贯都能做到针对性强、宣贯效果好。

三是提前筹划、做好准备,贯彻落实务求到位。修订后《海安法》与原《海安法》相比,在监督管理方式、违法行为查处、法律责任等方面都有了较大的修改。连云港海事局在做好《海安法》学习、宣传的同时,提前筹划,梳理出待办清单,出台细化规定。针对《海安法》设定的行政处罚,做好裁量权的使用工作。面对《海安法》施行要求,不等不靠,提前筹划,确保《海安法》相关要求落实科学、到位。

(连云港市法宣办)

编辑:胡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