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以来,连云港市坚持信访系统内外同频共振、工作部门与新闻媒体密切联动、网上网下同步发力、党政机关与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组织学习培训、宣传解读、舆论引导,推动《条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课堂,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开展一轮集中学习研讨。组织各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条例》进行一次专题学习。市、县区信访部门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结合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全员撰写心得体会,分级进行交流研讨,推进《条例》入脑入心。
组织一轮全员培训。将《条例》学习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课程,组织全市信访系统培训班,邀请宣讲团成员专题辅导培训,推动各级信访干部职工把准中央精神,吃透核心要义,掌握主要内容,明晰工作要求。
举办一系列户外宣传。开展《条例》贯彻落实户外宣传咨询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现场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法规政策、提供法律咨询。利用联合宣讲、集市流动宣传车、村部大喇叭等形式,全面普及《条例》相关知识。
开展一系列阵地宣传。在各级人民来访接待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条例》主要内容,接访窗口面向群众发放《条例》口袋书、折页,通过文字、图画、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条例》,解读《条例》重要条款内容,在全市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宣传《条例》的浓厚氛围。
(连云港市司法局 徐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