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民生之本,赣榆区聚焦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深入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守护群众“舌尖安全”。
一是食品安全宣传进公共场所。在嘉会城广场、吾悦广场、家得福超市、苏果超市等大型综合商业体、超市举行“食品安全 榆你同行”专题宣传活动,利用电子屏展播、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群众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反食品浪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利用有毒有害食品样品展柜,现场教授群众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和食物中毒预防与应急处理常识,帮助群众提高食品安全鉴别和处置能力。
二是食品专家有话说。市场监管部门组建由骨干执法人员、检测人员组成的食品安全专家团队,借助“赣榆发布”“赣榆市场监管”等官方微信公众号,围绕食品安全热点话题,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消除消费认识误区。定期发布辖区内查处的食品安全典型执法案例,开展以案释法。举办食品企业、批发零售商法治培训会5场,通过讲座,让社会各界与食品安全专家开展互动,答疑解惑,把好食品安全生产、销售关。
三是校园食品安全家家到。利用法治课,向中小学生讲授“垃圾食品”和“健康食品”的区别,讲解选购食品时的注意事项,提醒不要购买“三无食品”。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派出食品安全、营养健康领域专家走进校园,通过专题讲座、现场互动问答、食品安全快检演示等形式,向学生普及食品安全与营养知识,向管理人员讲授学校食物中毒相关知识和应当采取的防控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来源不明产品流入学校食堂。
四是食品安全村居行。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在各村居党群服务中心,上新食品安全知识专栏,利用宣传栏、展板、电子屏、横幅等载体,向群众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利用德法讲堂举行专题讲座,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解读。面向老年人等保健食品重点消费人群普及保健食品的基本概念、适用人群、标签标识等基本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老年群众科学理性选购保健食品。
(赣榆区司法局 陈美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