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司法局持续巩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分类建设成效,全面推进司法所法治化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司法所建设根基,为法治连云港建设夯基垒台。
一是做好“审查文章”,以法治保障镇街依法行政。积极推动司法所作为法治建设议事机构的实体化运行,明确司法所统筹协调基层法治建设的功能定位,常态化运行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工作会议制度。司法所锚定“规范性和程序性”方向,形成以“分管领导+党政办+司法所+法律顾问团”为主体架构的“一管一办一所一团”合法性审查模式,聚力重点项目推进,在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行政执法难题化解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今年以来,全市司法所长列席有关会议673次,参与研究讨论会议议题427项,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33条,对121件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是做好“监督文章”,以职能拓展“服务半径”。全力推动司法所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等新职责,发挥行政复议联系点、“法律援助市域内通办”受理点等作用,全市各镇街司法所都设置“受理窗口”接收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等材料,协助调解行政争议,减少群众复议成本。探索建立“日常监督+专项监督+融合监督”机制,提高基层行政执法质效。今年以来,全市89个司法所引导行政复议案件36件,协助调解行政争议16件,代收法律援助申请材料810件,提供法律咨询10510余次。
三是做好“治理文章”,以多元融合“解纷止争”。司法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通过指导村居援法议事、有事好商量等群众自治组织,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治理。建立行政争议排查化解机制和化解行政争议优先导入行政调解的工作制度,积极推行矛盾纠纷事前疏导、事中化解、事后跟踪的“全周期管理”化解机制,通过调解力量、资源、经验“三整合”模式,推动法治力量向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发力。今年以来,全市司法所共调处群众矛盾纠纷53000余件。
(连云港市司法局 班书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