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好“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连云港市赣榆区司法局将民法典宣传与基层社会治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公共法律服务相结合,通过“三结合”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一是与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厚植基层法治土壤。开展“民法典进村(社区)”活动,结合“法治小区”建设,聚焦物业管理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条例、连云港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国际家庭日”宣传活动,开展“民法典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目前,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5次。
二是与服务保障企业相结合,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深化“法企同行”,聚焦涉企法律问题,组织“八五”普法讲师团深入企业为项目谈判、合同签订和其他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对企业生产经营、物业租赁、劳动争议等纠纷热点,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讲和咨询解答。结合“三官一律”“法治体检”活动,针对企业司法需求和面临的法律风险,“面对面”交流、“零距离”解难,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服务,提升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合规发展能力。
三是与公共法律服务相结合,服务赣榆经济社会发展。深化“1名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活动。发挥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熟悉农村常用法律知识、熟悉基层民情民意的优势,热心为农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帮助;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为所服务的村(社区)开展民法典宣讲。充分发挥“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作用,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截至目前办理公证案件220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487件,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赣榆区司法局 姜奕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