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安市结合“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主题活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发展观,把好普法、服务、监管三关,提升经营主体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
把好法治宣传前置关。市生态环境局坚持入企入户开展全面系统的法律知识普及,在制作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宣传三折页等宣教材料的基础上,创新形式编写《社会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一本通》,通过接地气的语言、通俗易懂的表达、具体形象的叙述,切实增强经营主体环保法律意识。举办“生态环保大讲堂”,以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分行业环保注意事项为主要内容,截至目前,已举办11期环保大讲堂,培训人次达4287人次。
把好法律服务保障关。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组建环保服务队伍,帮助企业制定转型升级方案,常态化为企业开展环保法治体检和指导帮扶服务,协助企业办理环保手续,建立健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了解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对企业环保工作提出改良意见。引导企业、市场经营主体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培植“绿色安全”示范企业,促进企业规范内部治理结构,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促进民营企业绿色生产、安全生产,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多方共赢。
把好监管督查责任关。进一步强化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市生态环境局与区镇联动共同组织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暨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活动26次,引导企业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自觉抓好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全方位开展督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推动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市发改委将绿色决策与管理、低碳节能技改、清洁生产、依法排污治污等指标纳入诚信守法评价体系,推进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
(海安市生态环境局 海安市法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