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法治护航十年禁渔 筑牢长江生态屏障
2023-03-02 10:56:00  来源:法润江苏

自《长江保护法》施行以来,南通市海门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以“长江十年禁渔”为主要抓手,创新治理方式,推进智慧治理,坚持推动十年禁渔法治化工作深入开展,禁捕管理秩序持续向好,长江生态保护取得积极成效,鱼跃鸟飞、江美民安的美丽生态画卷得以逐步呈现。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压实工作责任。为坚决把“长江十年禁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海门区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发改、财政、人社、公安、司法、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海门区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海门区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退捕推进、社会保障、执法整治、市场监管、资源监测专项组。出台《南通市海门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通告》《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刚性配套措施,明确长江禁捕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巡查管护机制,实行每天4名执法人员24小时日夜岸巡+不定期水巡制度,同时组建1.5公里1名执法人员和1行政村1名护渔员的巡防队伍,构建沿江区镇“群管群护”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在做好人员巡查的同时,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等部门共同研发了“智慧苍穹”长江大保护平台,在长江沿岸建立禁渔监控82处,对区域内60.2公里长的长江岸线和54.4平方公里的长江水域进行全流域、全天候、立体式、可视化的涉渔违法行为精准监测。自《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累计出动巡查人员4100余人次,实施岸线巡查77000多公里,水上巡查1800多公里,拔除废弃暗桩450余根,清理违规网具80余套,清理拆解三无渔船、涉渔“浮子筏”5艘。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提升办案质效。为加大对涉渔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长江流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海门区农业农村局主动对接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海事局、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长江禁捕执法合力。联合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海事局开展打击长江水域商货船、渔船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从源头上杜绝非法捕捞。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对餐饮场所和农贸市场进行执法检查,斩断黑色利益链条。为打击交界水域违法行为,海门区与崇明、启东、常熟等长江沿线其他地区渔政执法部门分别建立长江交界水域的禁捕联合工作机制,签订联合执法备忘录,合力推进长三角禁渔一体化。组织开展崇明、启东、海门三地人大长江禁渔联动监督活动,确保“禁渔令”在长江崇启海段令行禁止。自《长江保护法》施行以来,海门区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17轮次,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9轮次,查办各类非法捕捞行政案件63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起,协助上海警方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起,对长三角水域非法捕捞形成强大震慑,实现了“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食”的良好局面。

三是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海门区加大长江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力度,着力构建线上线下、内外结合的宣传格局,《创新多种方式 筑牢长江禁捕防线》文章和《长江大保护成效显著 鱼群翻腾场景频现》视频被学习强国平台录用,《江海门户的绿色决心:宣管并重严禁渔 鱼欢水清美长江》文章被新华网录用。在沿江公园、彩虹跑道等沿江游玩区域设立沿江广播系统5套,定期对沿江游玩市民开展长江大保护普法宣传。在海门区三厂镇青龙港村退捕渔民集中居住地,联合如皋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开展“司法护江在行动 集中审判非法捕捞案”公开巡回审判活动,向海门区退捕渔民实地宣传禁渔法律法规。在沿江镇村、沿江企业,执法人员登门宣传,通过发放《长江禁渔告知书》、《长江禁渔宣传册》,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切实增强沿江群众和沿江企业对长江大保护工作的思想认识。充分发挥群众禁渔、护渔的监督作用,在海门电视台30多个频道上同步播出禁渔举报游动字幕,向社会公布举报渔政监督电话,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渔违法犯罪线索。近三年来,共发放禁渔宣传资料23000余份,悬挂横幅标语150余条,设立禁渔标牌65块,在省、市、县网络、报纸、电台等媒体发布动态、报道30余篇,联合海门融媒体集团制作播出长江禁渔专题节目3档、短视频6部、禁渔小品2部,并在无线海门APP上开设长江禁渔专栏,在城市大屏、楼宇电梯电视上投放禁渔公益宣传5期,推送长江禁渔短信1360万条。

(海门区普法办、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编辑:胡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