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来,海安市持续推进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培育建设,探索高效路径措施,畅通需求供给渠道,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全过程、全领域、全生命周期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第一步,畅通需求征集“主渠道”。通过线上+线下、定点+条线方式广泛征集法治需求。在18个固定观测点及“夏日夜市”“魅力滨海半程马拉松”等“流动观测点”现场,通过座谈、扫码等方式开展法治需求征集。联动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融入网格管理平台,部署网格员走访上报村(社区)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定期进行汇总梳理,分析研究特定群体的法治需求状况。
第二步,集结服务资源“蓄水池”。整合法律援助、公证、调解等司法行政业务资源,发动干警、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形成观测点建设合力。加强观测点与基层法庭、派出所、人社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连接,“点对点”为观测点配备政协委员等挂钩服务人员。做实司法所与观测点工作人员对接、培训,为服务供给夯实队伍和业务基础。
第三步,丰富法治供给“百宝箱”。把握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组织法治宣讲、法治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贴近市场主体、青少年、村居民等各类群体,创新普法形式,在观测点组织开展“文艺+普法”“非遗+普法”“数字+普法”等情景式、体验式、参与式法治实践活动,形成强大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法治氛围。
第四步,规范运行管理“方向标”。制定出台《海安市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操作指南(试行)》,细化观测点建设标准、人员管理、服务供给、考核评估等方面要求。坚持规范建设、务实管用原则,加大资源投放、项目扶持力度,为观测点统一配置法治图书角、需求征集和素养测评“码”,开展年度优秀实践案例评选,实行观测点动态管理,不断提升观测点运行规范化水平。
第五步,构建全程评价“新体系”。探索构建“234”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全程评价体系,选取关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2个综合指标,普法品牌打造、优秀阵地建设、典型案例报送3个结果性指标,共性服务、特色服务、服务队伍、各类活动开展情况4个过程性指标,综合评价观测点工作质效,形成评价-转化-提升工作闭环。
(海安市司法局 朱涵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