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援护残 让残疾人生活“有爱无碍”
2024-04-29 16:47:00  来源:法润江苏

近年来,扬中市司法局切实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秉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原则,强化便民措施、畅通服务渠道,持续为需要维权的残疾人群体构筑起一道坚强的“法治后盾”。

一是完善便民举措,落实残疾人服务“三优先”。持续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立在临街一楼,建设无障碍通道,卫生间提供残疾人辅助设施,关注残疾人群体特殊需求,主动靠前服务。重视人文关怀,为残疾人群体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指派有办理残疾人案件经验且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法律援助人员为其办理案件,必要时提供盲文、手语翻译、文字书写沟通等服务。落实容缺受理、首问负责、告知承诺等制度,对行动不便的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上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应援尽援,让残疾人少跑腿、无顾虑。

二是加强站点建设,助力残疾人维权“零距离”。不断健全站点网络,推动部门联动协作,加强与残联的沟通对接,设立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志愿者律师定期值班,为残疾人群体解答法律咨询,持续畅通法律援助案件转交渠道。把服务触角延伸到最基层,2023年扬中市依托西来桥镇西来村、幸福社区、经开区兴城村和新坝镇五一村新增建设了4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并将在今年继续新建4个村(社区)联络点,并对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提档升级,持续发挥“家门口工作站点”的作用,为包含残疾人在内的弱势群体提供就近便捷的法律服务,实现法律援助“零距离”。近三年来,扬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23件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法援惠民生”残疾人维权项目在全市扶残助残工作中业绩突出,被评为“扬中市优秀助残服务项目”称号。

三是优化工作机制,保障残疾人案件“高质量”。降低残疾人法律援助门槛,落实《法律援助法》《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相关规定,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取消法律援助范围限制,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扶弱济困的兜底保障作用。提高残疾人法律援助质量,有效规范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查、受理、指派、办理等环节,落实全过程监督反馈机制,保障电话回访率100%,持续促进残疾人维权案件质量的提高。2023年下半年受理的一件残疾人工伤案件中,当事人工作期间被铁栅栏碎片击中,导致一侧肾破裂并摘除,双方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通过法律援助获得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合计8万余元,办案效果较好,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扬中市司法局 奚望)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