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履行法律职责,维护并兑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网上办案模式,全面开展线上立案、线上庭审、线上执行等一系列工作,保障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实现自己的诉讼权利。
2月19日,海州区法院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57万元的标的额查控后冻结。该案走完线上立案、线上保全、线上执行的程序,用了不到7天的时间。
诉讼服务网助力线上立案
2月13日,海州区法院立案庭接到该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家住铁岭的刘某的电话,咨询线上立案,诉求辽宁某通讯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57万元。
立案庭庭长杨新梅利用辽宁法院诉讼服务网,对刘某进行详尽地线上立案指导。14日,杨新梅指导刘某完成了线上送达回证和送达地址确认书的签字 、拍照以及立案材料的线上传送。
17日早晨,杨新梅查看到了刘某通过辽宁诉讼服务网络提交的立案材料,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后,当即利用微信将交纳诉讼费的二维码发给刘某,交费成功后,在诉讼服务网络点击审查通过,标志着该案线上立案完成。
杨新梅庭长当即电话告知刘某线上立案完成,并告知刘某该案的承办法官。
线上、线下诉讼保全材料制作
17日,该案流转进入审判程序,承办法官成健阅过线上立案资料了解案情后,立即与刘某取得电话联系,刘某提出线上诉讼先期保全。由于齐保全申请内容不准确,成健告知当事人补充取证。
18日早,刘某取证完毕后,成健耐心地指导刘某提供线上诉讼保全申请所需的相关资料和格式内容,二人利用微信进行诉讼保全材料的转发与信息沟通。当日,刘某线下将纸质的申请书、担保书和房产证书邮寄给法院。成健同步着手制作诉讼保全的纸质卷宗和网上资料,为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提供必须的卷宗资料。
19日,刘某交纳保全费用后,成健立即将查封裁定纸质材料及电子卷宗,移送执行局。
线上执行保全财产查控
19日上午11点,执行事务中心利用成健线下提供的纸质卷宗和线上的电子资料,完成该案的执行保全查控立案,案件顺利进入执行局的执行保全查控组。组长崔毅审查后,负责该案网上操作执行保全查控的执行员闫鹏,立即对成建制作的保全裁定等材料,进行扫描和电子资料生成。
12:07分,开启总对总查询,期间,她放弃中午休息时间,一直坐在电脑前,密切关注各家银行账户的查询反馈。下午3:10分,总对总查询银行账户反馈到位,闫鹏立即比照反馈,依法对刘某提供的银行账户实施冻结。
至此,该执行保全财产案的银行账户冻结完成,标志着该案从线上立案、线上审理和线上执行的成功运转,为接下来案件实质性的审理和后期执行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海州法院在防控举措落实落细落到位、责任抓实抓细抓具体的前提下,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线上办案、线下服务齐发力,积极保障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有序地践行着法院审判执行第一要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