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假”酒获“真”刑罚
2025-04-22 10:25:00  来源:中国法院网

先买假酒,再卖他人,男子牟小利失大义。近日,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判处被告人刘某贵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20000元。

2022年2月至2024年6月间,被告人刘某贵在湖北省经营淘宝店铺,利用微信、电话等联系方式,将其从他人处购入多款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销售给他人,通过各大物流发送至福建省、江苏省、四川省、河南省等地,并将销售情况记录在其手机备忘录中。

经审计,被告人刘某贵销售上述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金额共计1235700元。2024年4月,公安机关在某仓库查获陈某彬(另案处理)从被告人刘某贵处购买的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经各酒公司分别辨认,上述查获的白酒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贵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