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治融合”夯根基 全力打造法治乡村建设“桐乡样板”
桐乡市司法局
2020-12-29 12:12:00  来源:法润江苏

浙江嘉兴桐乡市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将法治乡村建设作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重点工作,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智慧治理“三力齐发”,以智慧化手段赋能高质量治理,推动构建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筑牢全面依法治国根基。

一、立足依法治理,把好法治乡村建设“方向盘”

一是强化基层依法行政。创新出台《桐乡市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十项机制》,明确镇(街道)法治建设的领导分工、法治审查、专职法制人员配备等制度。出台《关于明确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范围及流程的指导意见》,指导镇(街道)开展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健全村(社区)重大合同、重大事项决策和重大制度法律顾问审核机制。

二是强化守法普法力度。推行清单式普法,成功打造“三治茶座”“吴越书院”等普法品牌。完善以案释法制度,组织开展“十佳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及现场宣讲。推行“法治小院”“板凳法庭”模式,打造群众身边的“学法阵地”。深化漫画普法,举办首届浙江·桐乡法治漫画大展,荣获2019年度浙江省“十大法治影响力事件提名奖”。推出“普法一分钟微视频”,开设“梧桐法学堂”普法云课堂、“向阳花”普法云课堂,构建网上普法矩阵。

三是强化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建立“规划—培育—申报—考核—命名—提升”的工作流程,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目前,全市已创建全国级民主法治村(社区)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48个,嘉兴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140个,桐乡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实现全覆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立足系统治理,筑就法治乡村建设“压舱石”

一是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现市、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全覆盖,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体入驻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并整合“三官一师”等资源,建立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法律服务团100个。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进网格工作机制,实现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

二是健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域化打造“一米调解”工作品牌,推行“网格员+调解员”双员融合机制,组建专职法治网格指导员队伍,将调解工作延伸到网格。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355个。今年以来,全市各调解组织成功调处矛盾纠纷5334件,其中镇、村调解组织调处纠纷占比70.83%。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发挥新居民“以新调新”优势,建立“老叶法律诊所”“九曲一和工作室”“小邵工作室”等调解团队。

三是优化培育基层法治建设“带头人”。以“法治桐乡从家开始”为理念,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学法用法模范户”评选活动,推出“e法贷”金融惠民产品,评出的“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学法用法模范户”可享受低利率优惠贷款。目前,全市已评选优秀法律明白人5698人、法治带头人723人、学法用法模范户5692户,发放“e法贷”近2亿元。

三、立足智慧治理,提升法治乡村建设“标尺线”

一是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以“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为牵引,在全省率先推出“时间银行”机制,成立全国首家互联网司法所,全域化精准布设“云司法”小程序、24小时“法超市”、可视化智能终端、村(社区)智能一体机、“有法码”等智能化应用,打造“随时随地随身”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共布设法律智能服务终端设备82个,今年访问次数达3万余人次。

二是全面推行“互联网+大调解”模式。将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融入矛盾纠纷化解全过程,推出县域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指派、调处、研判平台—“桐解码”,采用“一案一码”“五色管理”模式,再造扫码办理、快速分流、联动联办、高效反馈等工作机制,以线上治理模式推动实现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最大程度化解在网格。目前,相关经验做法已在全嘉兴推广。

三是探索推进在线精准普法。研发在线互动式普法应用,通过算法模型,自动采集用户访问情况,智能分析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和喜好,由智能咨询机器人、在线法律服务工作者第一时间进行回复、解答。对群众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通过设置预警阈值,对突破阈值的咨询信息发出“求助”预警,律师在线抢单后提供解答音视频并上传,系统通过“千人千面”技术,点对点精准推送至相关访问者。

下一步,桐乡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在省司法厅、嘉兴市司法局的科学指导和桐乡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深化“四治融合”,围绕进一步夯实“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的法治基础,为全面依法治市和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