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通市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在长江大保护中的重要功能,汇聚各部门力量不断提升依法治江水平,共同跑好长江大保护“最后一棒”。去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通,称赞南通滨江环境发生“沧桑巨变”。
一、打好法治宣传“主动仗”,营造长江保护浓厚氛围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广泛的长江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画好普法责任“规划图”。在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推动12家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服务保障长江大保护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市法院、检察院、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的长江保护普法责任。召开学习贯彻《长江保护法》座谈会,公安、生态环境等15家市级部门参加,共商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具体思路和举措。部署开展《长江保护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举办百场法治讲座、开展百场以案释法、征集百件优秀作品等六百行动,提升宣传影响力。二是扩大联动宣传“朋友圈”。围绕长江大保护,水利、生态环境、海事等执法司法部门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环境保护日、世界水日等时间节点,联动宣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深化以案释法,发布十大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编印发放《“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集——长江大保护篇》;联合法院系统加大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的公开力度,组建十年长江禁渔沿江巡回审判点,多次组织沿江退捕渔民、江上船民、水产品经营业主等参加旁听,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三是打出法律服务“硬招式”。开启涉长江生态保护修复法律事务“绿色通道”,开展沿江企业“法律体检”、沿江村民“法律扶贫”等专项活动。发挥环境保护法律服务团作用,深入沿江企业提供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提出环保风险防控建议60余件。加强水上纠纷调处组织建设,在渔民安置再就业、渔具拆解、禁渔执法等过程中强化法治宣传,相关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100%。
二、奏响法治文化“创意曲”,推动长江保护绿色蝶变
挖掘长江文化与地方文化的法治精髓,打造具有南通特色的长江法治文化精品带。一是建设高颜值阵地。抓住南通建设美丽宜居城市契机,将法治元素融入沿江生态绿道、沿江风光带建设,打造南通环境教育馆、如皋市长江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如皋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中心长江保护展馆、海门区江海风情园等沿江法治文化阵地30余个。结合“张謇和五山”文化展陈,今年规划在滨江公园沿江区域新建面积达2400多平方米的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占地六亩的通州开沙岛《长江保护法》小游园进入施工阶段。将长江大保护主题融入沿江文化旅游开发,结合南通苏通长江生态文化旅游园建设,充分放大南通滨江区域长江大保护成果,规划建设包括生态保护展示园、绿色廊道、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配套设施,该项目已列入2021年省级重点文化和旅游产业。二是创作高质量作品。内挖潜能,依托南通市法博士法治宣传中心,创作护江普法动漫形象江小豚、法治动漫《守护一江清水向东流》《守护江豚的美丽家园》等作品,通过多载体多渠道广泛传播推广。外聚资源,推动各地各部门将长江保护、生态环境法治元素植入如皋木偶戏、海门三句半等地方特色文化形态中,创作征集微电影《母亲河》、微视频《捍卫生态红线》《清凌凌的水蓝莹莹的天》等蕴含长江大保护主题的优秀作品90余部。三是开展高品位活动。围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开展“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主题活动,通过“绿色生活直通车”工程、“低碳生活 绿色共享”公共自行车绿色骑行倡议、“青少年环保法治沙龙”“绿色益成长 分类我先行”普法趣味运动会等形式,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共同促进长江生态修复。
三、融入基层治理“同心圆”,释放长江保护法治红利
依托基层法治乡村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社区网格化治理等基础治理力量,融入长江保护相关要求,增强全社会保护长江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一是融入法治乡村建设。发挥乡村振兴示范村、治理有效类先进村创建以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的“杠杆效应”,以村居环境整治、化肥农药减量、垃圾倾倒分类等为重点,将长江保护要求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近期将以此为主要内容,征集评选百篇优秀村规民约,并进行宣传推广。依托村居“法润民生”群发布美丽乡村、绿色村居法治讯息240余期,及时解答群众环境保护相关法律问题。依托全市村居德法大讲堂和德法讲习所,定期向基层群众讲理论、讲政策、讲宪法、讲法律、讲道德,把德法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根植群众日常生活。二是融入文明实践行动。将长江保护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有机融合,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发动“民间河长”“中国好人”“江海普法名嘴”等社会力量加入长江环境保护监督“大本营”,参与环境保护宣传70余场次,开展环境维权,监督环境违法行为。依托沿江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发挥村级综合文化大礼堂的理论讲习、文化熏陶、教化引领功能,宣传长江绿色发展理念,推动遵纪守法、绿色文明成为沿江群众的“日常标配”。三是融入网格治理体系。依托现有沿江网格分布,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优势,把环境监管、长江保护工作向下延伸,发动网格员、河(湖)长、法律明白人下沉基层、入村上船,参与网格内生活污水处理、畜禽粪污治理、河道垃圾清理等工作,面向退岸渔民、江上船民以及船舶公司、港口、码头等单位,强化长江保护法治宣讲,做细做实基础单元的长江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