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新模式 构建新机制 打造新标杆 奋力开创乡村社会治理新局面
连云港市司法局
2021-03-04 15:15:00  来源:法润江苏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乡村治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年来,连云港市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认真总结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验,搭建“一委三会”(党组织领导、议事会协商、村委会实施、监委会监督、村(居)民参与)乡村自治新模式,构建非诉纠纷化解新机制,打造新乡贤文化建设新标杆,推进乡村自治、法治、德治融合,走出了连云港乡村社会治理新路子。我市“一委三会”乡村治理模式获评江苏基层社会治理十大创新成果,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获评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新乡贤文化建设被《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新华日报》等30多家媒体报道。

一、搭建“一委三会”治理新模式,强化乡村自治

乡村社会治理以自治为本。连云港市坚持以扩大基层民主协商为核心,畅通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实现乡村民事民商、民事民定、民事民管。

(一)“一委三会”标准化。2017年,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在全市推广 “一委三会”社区治理模式。2019年,“一委三会”社区治理标准化试点列入连云港市地方标准项目。2020年,推出《连云港市农村社区“一委三会”社区治理标准化规范》。自开展“一委三会”标准化建设以来,全市农村社区共召开村民议事会7115次,议定事项4392个,解决矛盾2178起,“有事好商量、有事要商量”在连云港市农村社区已蔚然成风。

(二)“援法议事”规范化。坚持“两委领导、道德支撑、村民共治”三结合,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援法议事”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尊重和保障实现基层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完善的权利和利益。依托“一委三会”基层民主自治平台,对村重大事项实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保障群众参与权和知情权。全市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达标率达95%以上。

(三)民主法治示范化。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作为深化“一委三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完成本市77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复核工作,新创建8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创建为契机,对示范村的村民会议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等进行完善,及时解决群众自治中存在的问题。

二、构建非诉纠纷化解新机制,推动乡村法治

乡村社会治理以法治为纲。连云港市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夯实基层法律服务机制,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增强基层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一)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市委项雪龙书记、市长方伟高度重视,指示批示加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近年来,我市在全省率先建成市、县、乡三级非诉讼服务中心,率先建成市、县两级刑事和解工作室,深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全面筑牢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让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大受益者、最广参与者、最终评判者。全市95%的矛盾纠纷在乡村调解组织化解,实现矛盾不上交、不激化。

(二)立体化法律服务平台做得实。完善司法所、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的资源整合和直接服务功能,为乡村提供法律咨询、纠纷排查调处、特殊人群帮扶等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全市1696个村(社区)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为村民农业生产、外出务工、创业经营等活动提供法律建议和法律服务,有力助推基层社会治理。高效发挥“法润民生群”作用,打造“指尖”上的法治宣传平台,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三)“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落到位。2007年全省首家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工程。近年来,我市结合网格化建设,积极培育网格法律明白人和学法中心户,同时设立法律明白人辅导站,开展针对性法治培训,推动“法律明白人”质的提升。2020年,全市共培育网格法律明白人7696名,学法中心户4408户,开展专项培训158场,使得法律明白人和学法中心户成为农村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纠纷化解、依法治理的重要力量。

三、打造新乡贤文化建设新标杆,弘扬乡村德治

乡村社会治理以德治为根。连云港市积极发挥新乡贤在德治方面的传、帮、带作用,传播宣传法律知识、帮助提升道德修养,带动乡村文明风气,引导乡村治理向良性发展。

(一)发挥新乡贤普法宣传作用。把乡贤工作室打造为普法教育的“宣传站”,掌握社情民意的“信息站”,零距离提供法律服务的“服务站”。每年“12·4”宪法日前后,组织开展“乡贤法治宣传周”活动,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和乡贤调解员,在农村集市、庙会开展现场法律咨询。结合常见的农村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宣传村民“用得上”的法律知识,提升村民法治意识。

(二)发挥新乡贤道德引领作用。充分利用新乡贤自身德高望重、影响广泛以及人熟、地熟、村情熟的优势,用他们的嘉言懿行垂范乡里,涵育文明乡风,培育时代精神,促进乡村和谐,填补了乡村社会治理的“德治”治理空间。邀请新乡贤开展“道德讲堂”、家风家训宣传,以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身边人。挖掘新乡贤文化,依托镇村法治文化阵地,打造乡贤广场、乡贤馆、乡贤园,建设乡贤文化墙、乡贤文化长廊,绘制“乡贤事迹榜”,展现新乡贤风采。

(三)发挥新乡贤维稳促和作用。建成立镇村乡贤纠纷调解和事团、法律服务志愿团、乡风文明督导团等各种乡贤会,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位新乡贤不同特长,利用新乡贤说服力和感召力突出的优势,将“乡贤调解”与传统人民调解工作有机融合,帮助化解“难缠”类纠纷和信访积案。建立以新乡贤为主的矛盾纠纷排查队伍,收集乡间矛盾纠纷信息,主动介入化解,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阶段,有力维护了乡村的和谐稳定。

下一步,我局将紧扣省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相关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继续坚持把法治元素融入美丽乡村建设中去,切实夯实筑牢基层依法治理根基,着力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努力建设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美丽乡村。

编辑: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