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关情况,并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部署各地区和各部门加快融入和主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从要求做的、禁止做的、鼓励做的三个维度,提出具体要求和目标,不断增强和巩固中国大市场优势,为高质量发展带来更多动力。
要求做的属于“规定动作”,是对各地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共同要求。比如,《指引》针对交通设施仍存在部分断点卡点的问题,提出“破除区域间交通基础设施瓶颈制约”;针对各地监管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要求“进一步统一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采集标准、格式、字段等”;针对各地政务服务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明确“要制定并动态更新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申请材料、受理条件等内容”。
禁止做的属于“底线红线”,如果触碰了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指引》强调若干“不得”,明确了违规设置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条件、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影响公平公正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禁止性规定,相关问题线索一经核实就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还会通报、约谈有关负责人。
鼓励做的属于“自选动作”,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表示,各地资源禀赋不同,在统一大市场建设中不可能做到齐步走,基础条件好、市场化程度高的区域可以先行一步,对标更高标准加快推进本地区以及跨区域的统一市场建设。比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鼓励各地区进一步畅通异地、异店退换货通道等。
此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规划和财务司副司长缪丹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审查标准,压实审查责任,督促指导各地方、各部门贯彻实施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同时,将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抽查、督查、举报处理等监督保障机制的作用,确保条例各项要求落实落地,坚决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助力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记者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