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完善三大体系筑牢乡村法律服务网
2024-11-28 14:00:00  来源:法润江苏

丹阳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着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及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不断筑牢乡村法律服务网,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筑基垒台,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以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基础,搭建全市法律服务实体框架。组织法律服务团进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促进乡镇企业健康发展。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紧扣财产安全、房屋过户、劳务纠纷、婚姻家庭等重点问题积极下乡授课。在12个镇(街道)推行远程公证服务,满足企业和群众就近办理公证法律服务需求。积极推进“1+N”行动落实,全市205名法律顾问与1678名“法律明白人”结对,不断夯实基层法治力量。

二是循序渐进,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在12个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为精准服务困难群体,先后在残联、消委会、中北学院、老干部局、丹阳(眼镜)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等地新建法律援助站点,并与公安局等部门联合成立见义勇为人员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扩优专项援助服务。目前,全市24个法律援助站点以常驻律师定期值班、援助事项转办等形式确保每个站点有效运营。

三是立柱架梁,完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坚持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突出镇(街道)和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示范作用。积极邀请热心调解工作的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政法干警等作为调解员志愿者参与村级矛盾纠纷化解,聘请村(社区)法律顾问、“三官一律”等专业律师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村(社区)调委会兼职调解员,提供调解法律建议,帮助化解疑难复杂纠纷。组建由市公、检、法、司四部门的机关党员以及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党员等组成朝阳志愿服务队,参与镇(街道)信访矛盾调解工作,成立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镇(街道)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全覆盖。

丹阳市司法局 石印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