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对于新发展阶段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阐释好,深入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是当前行政法学理论和实务界的最重要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在地方工作期间就对法治政府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在福建,他率先成立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在浙江工作期间,他率先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决策,提出“依法规范行政权力、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浙江’的关键所在”;他在上海工作期间,也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着力将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先手棋。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是“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党的十九大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国家制度建设和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之中。明确政府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强调“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擘画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宏伟蓝图,提出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可以说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升级版,对于实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成的目标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将法治政府定位为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工程,强调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法治政府必须率先突破。同时,发挥法治政府对法治社会建设的引领示范作用。惟有政府在实施各项行政活动过程中坚守法治底线,才能真正树立法律权威,才能真正带动全社会崇法向善,建设法治社会,最终实现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
当前,应当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围绕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深化改革,不断创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
第一,高度重视行政立法问题,推动行政法典编纂。要加大行政立法研究力度,深入研究行政立法中的重大问题,不断填补立法空白。要以积极推进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为目标,重点研究行政立法领域的法典编纂问题,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贡献行政法力量。
第二,重点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要重点研究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问题,规范行政决策程序。研究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问题,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研究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问题,确保法律有效实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第三,重点研究多元化解行政争议问题,保证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重视研究多元纠纷化解机制问题,重点研究行政复议法修改问题,“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第四,重点研究行政权力的监督问题,完善法律监督体系。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任何国家,法治的重心都是制约和控制行政权力,防止其滥用和异化。我国依法治国、依法治权的核心也是针对行政权力及其行使。为此,必须重点研究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问题,为完善我国法律监督体系作出努力。
第五,重点研究“放管服”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问题,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也即人民满意的政府,要求以人民满意为目标追求,将公共服务上升为政府主要职能,通过优化政府结构、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政府效能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要坚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要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到“减市场规制之政,放过度集中之权,管健康安全之事”。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要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增强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
第六,重点研究政府守信践诺问题,加快建设诚信政府。诚信政府要求政府及其公务人员尊重事实、实事求是、信守承诺。要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准确记录并客观评价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质量承诺、期限承诺和保障承诺的履行情况,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要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横向政务诚信监督机制、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要健全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要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第七,重点研究信息网络技术运用于法治政府建设问题,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就是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要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尽快建成从中央政府到地方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政务全覆盖。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尽快建设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要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为应对“数据孤岛”困境,应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要切实维护数据安全。严格落实《数据安全法》,保护个人、组织与数据有关的权益。建立健全国家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国家机关数据安全保护责任。要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加快建设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全国行政执法数据库。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加以贯彻落实,为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全面突破打下坚实基础。
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