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以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矫正帮扶为抓手,构建“三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一是普法筑基防“未”然,织密法治“防护网”。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全面供应“阵地+活动”“师资+课程”“传统+创新”“线上+线下”四大类普法供需课程清单,组织普法责任单位,深入学校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不断强化送法效果;开展“小小调解员”法治体验活动,邀请辖区家长和青少年体验纠纷调解,在实践体验中深化法治理念、提升法律运用能力;联合区检察院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围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主题,邀请学生扮演法庭庭审相关角色,打造“沉浸式”普法;创新开展“普法‘剧本杀’”,将“案例”变为“故事”,用“故事”讲述“法理”,以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方法,推动青少年在游戏体验中探索法治方法、形成法治思维;联合区教体局聚焦校园欺凌、青少年游戏充值等高频法律问题,指导辖区中小学校排演、拍摄《不做沉默的“羔羊”》《走出“迷”局》等情景剧,通过创作、选角、排练、现场演出等环节,强化法治教育的过程性、交互性和反思性;依托线上直播平台面开启“云端普法”课堂,开展“普法少年说”“法治副校长有话讲”等线上普法宣传活动8场,覆盖5000余人次;开发制作“广小援”校园系列法治文创,将法治宣传知识融于“广小援”普法贴纸、帆布书包、法治书签、文件夹中,在学校广泛发放。截至目前,开展各类“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200余场,参与师生6000余人,发放“广小援”法治文创5300余份。
二是法援护航维“未”权,撑起权益“保护伞”。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立“绿色通道”,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对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实行“四优先”,实现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零等待”,对行动不便的残疾未成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依托全区12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主动发现并解决未成年人“急难愁盼”问题;加强与检察院等多部门协作,建立刑事法律援助衔接机制,实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成立广陵区守“未”者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区16家律师事务所选聘10名经验丰富的律师轮流值班,现场解答法律咨询、进行法律援助申请初审;与区妇联、镇街、未保站、学校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享信息,商讨解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在全区设立12个“青少年维权岗”,加大《省法律援助条例》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宣传力度;联合11 家职能部门成立“小雨伞”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中心,构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会签创新机制类文件《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制度的实施细则》等9份,聘请43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定期举办“法援开放日”活动,邀请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走进法援中心、工作站等,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和服务内容。今年以来,共受理涉未成年人案件115件,接待未成年人权益相关法律咨询300余人次,为未成年人争取经济利益50余万元。
三是帮扶育苗护“未”来,浇灌成长“希望田”。细化入矫评估、心理干预、教育矫治等12项指标,落实政法干警“一对一”帮带,吸纳监护人、村(居)协矫员、心理咨询师等组成矫正小组,共同参与教育矫治;联合区公安局、教体局、民政局等12个部门联合打造“守‘未’者”驿站,组建7个未成年矫正教育矫治专家团队,邀请心理医生、扬州大学教授等定期组织《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法》等专题辅导,集中观看《孤注一掷》《哪吒2》等影片,引导其学法明理、明辨是非;成立“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实施“家长课堂+家庭治疗”双轨模式,建立“定期会议+动态沟通”常态机制,举办“亲友洽谈会”“家属恳谈会”活动等。先后组织“护苗同行·成长有爱”“大手拉小手·矫治路上一起走”“青春不‘毒’行”等24场活动,参加168人次;常态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助苗”帮困扶助,开展“大哥哥、大姐姐”手牵手活动,联合五台山精神病医院签订《心理健康服务协议》,专设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定期组织“专家门诊”。去年以来,帮扶学习和生活用品约3万余元,开展结对帮扶39次、心理咨询26人次,成功干预心理危机3起;建立“就学就业”绿色通道,引进引航扬帆、汽车技师学院等社会力量,鼓励其积极发挥自身特长,参加文艺活动、技能竞赛、体育比赛等,真正实现携手同行、共同成长。截至目前,提供技能培训498课时,帮扶就业13人;组织参加各类活动47场。
(广陵区司法局 栾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