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司法局始终将青少年普法教育作为重点,通过普法立于“学、行、乐”,全力打造“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普法机制,让青少年在法治环境中健康成长。
普法立于“学”,“1+N师资”打造普法新载体。积极开展新一轮法治副校长选聘工作,选聘77名法治副校长,吸纳优秀班主任、最美“法律明白人”、五老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打造“1+N师资”,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入学校,截至目前,已为辖区6所学校3000名师生上好24堂法治课。同时,积极整合在籍大学生资源,与乡村学校签订暑期法治课堂共建协议,甄选120名兴化籍大学生走进乡村学校,开展“快乐暑期 法治有约”暑期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普法立于“行”,“主题活动”拓展普法新渠道。深耕“知行合一”理念,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的基础上,注重在实践中提升普法效果。在“法治宣传月”活动中,开展“喜迎二十大 法治伴我行”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我与法治有约”“民法典 典靓青春”等主题活动,进一步丰富青少年社会实践。在“创建文明城 迎接省运会”法治宣传活动中,积极开展“护航省运会,青春与法一路行”主题活动,通过开展以案说法、普法情景剧、普法话题等活动,不断培养青少年自觉、自主学法的良好习惯。
普法立于“乐”,“法润童心”探索普法新举措。落实“双减”政策,推进青少年课后普法服务,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海南司法所联合镇禁毒办走进海南中心校,为青少年带来趣味普法课堂,工作人员通过生动形象的PPT演示向青少年普及毒品的种类、危害、识别防范方法以及禁毒相关法律法规。中堡司法所寓法治文化于猜灯谜的趣味之中,让青少年在感受猜谜文化的同时丰富法律知识。各乡镇纷纷抓住青少年学法契机,以“趣”导学,以“乐”助学,积极探索普法新举措,切实增强青少年的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
兴化市司法局 周英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