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泰兴市围绕基层治理法治化目标,将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十四五”乡村振兴核心内容来谋划推进,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一是法律资源全面与精准结合。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在全市各村(社区)范围内推广“法律诊所”模式,按照“公益性与适当补助相结合”的原则,起草制定了《泰兴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补助考核发放办法》《泰兴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细则》,形成以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主,村(社区)法律顾问、村委会人员参与,各职能部门联动的“1+2+N”工作格局,组建专家智库提供强大支撑,提供矛盾纠纷调处、法律咨询解答、法律援助申请、村(社区)重大项目法治审查等服务。将每月18、19日定为村(社区)法律顾问集中服务日,通过面对面现场服务,为群众送上贴心的“法律营养餐”。
二是法治宣传良法与良俗结合。紧跟群众法治需求,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专题宣传。截至目前,“乡村法治课堂”已实现全市350个行政村(社区)全覆盖,受益群众超20万人。强化新培育的3827名“法律明白人”作用,为群众提供“贴心”法治宣传1.5万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120起,提供法律服务、指引5230人次,参与立法民意收集753人次,提出立法建议88条。全市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成率达46%,黄桥镇南殷村、曲霞镇印达村、姚王街道石桥村、黄桥镇祁巷村4家创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立足当地文化资源,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化”法治宣传,成功打造黄桥镇红色法治文化景点和宣堡镇古银杏森林公园2条法治旅游精品路线。
三是乡村治理监督与管理结合。以乡镇(街道)为合法性审查支点,发布《关于报送2022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2022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进行审核,确定《泰兴市供水管理办法》《泰兴市农村河道管护实施细则》《泰兴市农业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暂行办法》为2022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以市政府办名义发文。将合法性审查向村级延伸,将“商议合法性”作为村民代表决议前的必经程序,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及时排除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隐患,确保村级事务决议内容合法合规。推行法务公开机制,综合运用案件分析、问题研判、强化规范等措施,依法公开合法性审查过程和结果,推进乡村治理进一步完善。
来源:泰兴市司法局 叶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