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司法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以乡村依法治理为抓手,以“三实招”切实为兴化“乡村振兴”提供全方位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是厚植法治文化,为法治乡村建设注入活力。基于法治文化与生态旅游一体化建设,充分挖掘乡村历史文化、民俗文化、自然景观等资源,不断加大和完善法治乡村宣传阵地软硬件建设,精品打造“水润兴化·法润百姓”工程。建成中堡镇蜈蚣湖法治文化园、沙沟凫园法治文化园、唐庄法治大码头、东罗红色大礼堂等乡村特色法治文化阵地36个。同时,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法治副校长”基层服务作用,积极落实“司法妈妈”乡村行活动,做好基层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司法关爱服务。
二是创新宣传载体,让法治乡村建设形神兼备。立足“法律十进”,深入推进宪法、民法典基层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加强宣传载体创新,多维度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采用快板“民法典,说亮点”形式,朗朗上口的说词,将民法典知识呈现给老百姓,让老百姓易于接受、乐于接受。链接非遗文化,积极与文广局合作创作淮剧法治戏歌、淮剧法治小品等普法节目,让法治案例通过淮剧艺术搬上“百姓大舞台”。打造乡村“可见、可听、可闻、可感”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加强动态与静态融合宣传,不断提升法治乡村普法实效。
三是优化法律服务,使法治乡村建设更加高效。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在村(社区)开展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等专业优势,组织其到乡村开展公益普法,开辟农村老年人、低保户、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助力农村“河蟹养殖”“大棚经济”“生态旅游”等发展。今年以来,兴化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乡村普法宣传活动32次,提供乡村法律援助315次,培养村(社区)“法律明白人”1000名,评选“最美法律明白人”30名。
兴化市司法局 周英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