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司法局多措并举充分发挥普法主体效能,优化普法方式,推动“健全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见行见效。
一是优化体制机制“蓄能”。针对各普法责任单位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重点普法领域创新创优、社会化普法格局拓展等情况,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要点,细化各部门(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发挥指导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做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有效落实。全年,各普法责任单位结合普法重点及重要普法时间节点、社会热点等内容,开展专题普法活动共128场。
二是夯实普法基础“赋能”。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以乡镇(街道)为重心培养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骨干,依托村(社区)法律顾问加大法律明白人的培训力度,全年培育“法律明白人”2597人。同时,根据《泰兴市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将“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与“法治小区”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等工作统筹推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的“一盘棋”工作格局。全年,“法律明白人”参与创作文艺作品、书画作品280余件,参与当地矛盾纠纷调解3000余件。
三是创新普法方式“释能”。市法宣办联合依法治市办围绕“加大顶层设计、联合推进建设、个性化打造特色亮点、智能化管理、完善奖励和激励机制”四个方面的内容研究制定了《泰兴市“法治小区”试点创建考核细则》。延令街道越街社区飞凤小区依托“桂炎名师工作室”组建“五老”普法宣讲团;姚王街道朝阳小区联合高新区法庭将巡回法庭设立在小区内,通过现场“以案释法”教育小区居民;黄桥镇上海花园小区以党建为引领,以社区、物业、业主为主体,以N项服务为导向,探索“1+3+N”基层治理模式。截至目前,试点小区投入经费20万元,受益人数达到3万人,小区群众满意率达98.3%。
(泰兴市司法局 秦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