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强化法治建设领导责任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决策部署,泰州市全覆盖、高标准、强统筹推进完善述法工作机制,通过述法总结工作、接受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述、考、评、督、责各环节一体贯通,压紧压实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应述尽述,述法主体范围“全覆盖”。书面专题述法全覆盖。2022年11月,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述法主体包括市级机关部门、市(区)党委政府、市(区)机关部门、乡镇(街道、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12月底,各级述法主体全面完成年度书面述法专题报告,市委依法治市办选择部分述法报告编印成册,供各地各部门交流。述法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考评全覆盖。市、市(区)委依法治市、市(区)办会同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全面、常态化推动落实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同时将厉行法治、依法履职情况列入市(区)、市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表的重点评价栏目。
二是专场专述,现场述法评议“高标准”。主要领导亲力亲为。2023年2月,泰州市在全省设区市层面,首家专场召开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暨依法行政培训会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会议,省委依法治省办领导现场指导,分别向参加会议的各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级机关部门“一把手”,就加强述法工作、当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提出明确要求。述法内容形式并重。4个市(区)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述法报告有创新、有思考、有思路;市领导对述法人进行现场质询和点评,直击行政败诉率压降、法律顾问作用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数智赋能政务服务等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开展现场测评,强化社会监督;述法评议与法治培训一体举行,述、学有机结合,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以点带面层层推进。市级带头示范,市(区)同步推进,形成辐射效应。海陵区创新现场述法机制,区委书记对60多名部门、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点将式”随机抽点上台述法,亮成绩、晒问题、抓整改,起到较好的述法“问政”效果。
三是述以致用,述法结果运用“强统筹”。以述法为载体,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统筹构建“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闭环体系,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促进知责明责。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清单,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活动,健全完善常态化学法机制、述法机制,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履责督责。述法与督察协同推进,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完善“督察+巡察”协作机制,探索“个案式”“进驻式”督察等有效形式,强化跟踪整改,压实主体责任。促进考责问责。突出专题述法的“考核属性”“抓手作用”,推动法治建设履职和述法工作与政绩考核有机结合,把述法制度的“硬约束”转化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