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州市制定出台了《泰州市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大力推进“健康名城、幸福泰州”建设,充分利用江苏省第二十届运动会在泰州举办这一重要经验,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齐全民健身短板,为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条例》以解决群众“去哪儿健身”为切入点,围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活动开展、服务和保障等方面加强制度设计,力求精细精准。
《条例》共六章四十七条,相关条款分别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定义、基本原则、政府职责等作了明确,突出了“注重统筹规划利用,推动开放共享;注重健身活动组织,促进全民参与;注重政策支持保障,推进均衡发展”等地方特色。
(泰州市法宣办 泰州市体育局 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