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姜堰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通过“一支队伍、两线宣传、三治相融、四项结合”四步走,凝聚长江保护法宣传合力。
一支队伍,筑牢屏障。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组织律师、法律明白人、法律援助、普法志愿者等法律服务人员,建立一支专项宣传队伍,围绕长江保护法以及土地、规划、生态环保执法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20余次。强化外部合力,联合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将长江保护法宣传渗透到日常具体案件的执法司法全过程,开展以案释法基层行活动,以“农民工学法活动周”“3·5学雷锋日”等为契机,与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联动宣传。
两线畅通,全域覆盖。线上充分利用“法治姜堰”公众号、“法润民生”微信群等新媒体普法矩阵,结合姜堰段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进行精准普法,推送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力度;线下利用广告牌、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实体平台广泛宣传普及长江保护法知识和理念,执法部门利用沿河广播循环播放长江禁渔知识,加大水域执法巡查工作。发挥“河长制”效用,辖区河长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读本,与船民面对面释法。
三治相融,共治共享。通过“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进企业、村庄、学校、码头等,先后组织20余名“法治副校长”结合重点知识,开展国旗下讲话、法治讲座等15余场次,进一步增强青少年保护长江、爱护生态意识。德治引领,充分发挥“乡贤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学法用法带头作用,积极引导各村开展涉水村规民约议事;涉河村居就近选聘志愿者、退休老干部等担任“驻河专员”,组织开展清洁行动并向沿岸群众发放普法宣传单。
四项结合,提升实效。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以沿河村居环境整治、垃圾分类、生活污水入网整顿等为重点,推动爱水护水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结合乡风文明,溱潼司法所组织村(居)网格员、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走进庙会现场,将水法宣传融入说唱;结合营商环境,罗塘司法所组建环境保护法律服务团,走进沿河企业,开展“法润罗塘·法护长江”法律体检活动,为企业提供环保风险防控建议;结合法治文化,将长江保护法元素融入主题墙绘等文化景观,通过景法相融,开展体验式宣传,积极创作长江保护法宣传法治书法作品。
泰州市姜堰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