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五项举措”持续深化“法治小区”建设
2023-05-15 15:25:00  来源:法润江苏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全面推动基层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兴化市“五举措”持续推进“法治小区”建设。

一是打造“法治小区”建设示范点。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在昭阳街道、垛田街道选择3个小区打造“法治小区”建设示范点。重点选取城市老小区、人员密集型小区、农村集中拆迁居住小区等三种不同形态小区,根据其自身特点,全力打造特色鲜明的“法治小区”。如兴化市时代嘉园小区坚持党建引领,注重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成立业委会,重新聘请物业公司,将曾经的问题小区变成为如今的明星法治小区,为全市无物管小区提供了优秀范本。

二是扩大“法治小区”建设覆盖面。在前期示范建设的基础上,系统总结试点建设的经验做法,梳理形成“兴化市法治小区示范建设特色亮点掠影”,在“法治兴化”微信公众号开设“法治小区宣传专栏”“援法议事案例宣传专栏”,全面推广“法治小区”示范建设成果。2023年,将全域推广“法治小区”建设纳入市委依法治市办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扩大“法治小区”建设覆盖面,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让更多业主感受到浓厚法治氛围,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三是凝聚“法治小区”建设向心力。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联合公安局、住建局、民政局、乡镇(街道)共同制定“法治小区”建设方案、评价标准、联席会议制度等,推动司法所,派出所,社区,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法律顾问等各司其职,梳理完善“小区物业服务清单”和“业主委员会权责清单”“小区自治规章制度”等清单内容。探索设立“小区居民学法用法福分制”,鼓励居民广泛参与“法治小区”建设,营造“法治小区人人共建 法治成果人人共享”的争创氛围。

四是细化“法治小区”建设评价表。从完善组织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发动群众共治、保障法律供给、突出工作实效、提高居民满意度等六个方面,形成23项明确、具体、可操作的建设标准,为全市“法治小区”建设指明方向。同时,落实基层减负要求,对评价表各项评价标准的检验方式进行明确、优化,不增加基层负担。

五是办好“法治小区”建设实在事。以争创促提升,通过“法治小区”示范建设,进一步完善小区法律服务供给,充分发挥社区法律顾问作用,为群众提供及时便利的法律服务。将援法议事活动开展情况作为评价“法治小区”建设的重要标准,结合各小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打造多层次、多领域议事平台,广泛吸收各方面群众代表参与,提升援法议事活动质效,推动提升小区化解居民矛盾、维护小区和谐的能力和水平,如兴化市温泉公馆小区为解决小区居民停车难的问题,多次召开议事协商会议,广泛征求居民、法律顾问等意见,有序推动小区停车场改造工程。

(兴化市司法局 刘志远)

编辑:胡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