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普法以来,泰兴市司法局聚焦阵地建设和机制完善,强化法治宣传实效性和法律服务精准性,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聚焦方式创新,强化乡村法治宣传实效性。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参与、公益赞助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教育运作机制,针对企业风险防范、安全生产等诉求,采取“菜单式”精准普法。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开展“乡村法律课堂”“法律下乡”等普法活动,组织专业律师、讲师团成员、人民调解员进村入户,根据自身专长开展普法活动,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紧紧抓住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村民代表等“关键少数”,通过开展法治讲座、在线法治学习等方式将“关键少数”发展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423次,培育“法律明白人”3839名、“学法用法示范户”620户。
聚焦机制完善,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精准性。整合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务所“三所共建”工作机制,以“一村一法律顾问”的形式紧密对接村(社区)法律事务,协助村(社区)落实“五民主三公开”制度,参与完善村规民约等规范性文件。加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站建设,组建法治乡村志愿者,编制发布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为群众提供“送法上门”点对点服务。深化乡村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中心线上线下双平台建设,集成政策法规宣传、企业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法治体检等服务内容,为乡村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聚焦阵地建设,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现代化。实施民主法治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广泛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活动,将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融入美丽乡村建设、党建示范带建设等工作。探索法治乡村精品示范带建设,打造法治乡村治理示范区“重要窗口”,将法治文化与“孝”文化、诚信文化、红色文化等地域文化有机融合,整合各方资源,形成联合共创格局,高质量推进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健全完善“一肩挑”后村社治理体系,全市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比例达到47.8%,新增2家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泰兴市司法局 吴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