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化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乡村依法治理为抓手,以推动乡村法治建设为着力点,多举措为乡村振兴提供全方位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融合治理,“三治融合”内化为乡村发展动力。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契机,持续推进以党建为引领,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基础,自治为根本的“三治融合”基层治理模式。积极探索“枫桥经验”,建立健全村两委工作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按章理事。立足农家书屋、法治宣传标语、漫画墙、百姓议事厅等法治环境渲染,推动村里逐渐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风气。其中,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管阮村486户,户户家风上墙,村规民约入歌入舞,12个融合教育基地落成。
二是优化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实施成乡村发展保障。不断延伸为民服务触角,拓宽为民服务渠道,充分发挥司法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着力为群众排难解忧,努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将为民活动做深做实。今年以来,按照“1+26+N”布局,实地走访52个村居,提供法律帮助402件,其中涉及农民工讨薪案件36件,为125名农民工讨薪400余万元。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利用乡村庙会、菜花节,将法治宣传融入当地文化,今年以来共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3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35人次。
三是注重民生和谐,“法治乡村”落实到乡村发展指南。聚焦民生实事,将村干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纳入法律队伍保障,切实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认真落实村(社区)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加强对矛盾纠纷预测预警和分类处置,充分发挥3092名“法律明白人”基层治理作用,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纠纷,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开展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52次,受理纠纷746件,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兴化市司法局 周英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