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化市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为抓手,实施法治乡村建设体系完善、基础强化、惠民服务、载体优化“四大行动”,为乡村振兴铺就新时代法治道路。
一是实施体系完善行动,用好法治乡村建设“指挥棒”。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等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乡村法治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印发了《兴化市“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关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法治乡村建设时间表与线路图,系统推进全市法治乡村建设工作。
二是实施基础强化行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全覆盖”。将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村党群服务中心相融合,坚持以点带面、循序渐进,推动村(社区)因地制宜打造“一地一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特色品牌,把法治文化与居民健身休闲相融合,按照网格“法律明白人”培育指标,共培育3092名“法律明白人”,实现“法律明白人”网格全覆盖。
三是实施惠民服务行动,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充分发挥司法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着力为群众排难解忧,努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将为民服务做深做实。今年以来,兴化市司法局开展了法律顾问实地走访村(社区)并提供法律帮助315件。利用乡村庙会、菜花节,开展送法下乡活动25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
四是实施载体优化行动,赋能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以“八五”普法中期迎检为抓手,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指导,充分挖掘地方资源,在原有“茅山号子”“淮剧”等普法载体基础上,在2023年民法典宣传月中,创新打造“昌荣锣鼓书说唱民法典”;在2023年反邪教宣传月中,利用地方网络名人,创作了“反邪教三句半”法治文艺节目,深受广大老百姓喜爱。
(兴化市司法局 周英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