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更好服务民营企业,自2021年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泰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积极探索、创新思路,推行涉企复议“3+3”模式,实现“案前防、案中调、案结了”与法治宣传、优化程序、规范执法深度融合,持续提升民营企业运转活力。
一是“案前预防+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开展行政复议服务下基层活动,在全市17个乡镇(街道)设立行政复议接待处,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打通企业维权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组织成立“法企同行”服务团,深入“一区五园”服务重点企业,通过宣传涉企法律法规、开展专题讲座、编写涉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导企业依法办事、守法经营。实施“驻点联系”行动,根据企业属地、发展规模以及法律需求,组织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挂钩联系“有需求”企业,做好“保姆式”法律服务。2022年以来,开展行政指导3714次,召开专题讲座、座谈会500余次,提供法律服务1678次,帮助解决法律问题1831件。
二是“案中协调+优化程序”,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为涉企案件设置“绿色通道”,推动案件快速办理。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确保案件高效快速审理;对疑难复杂重大案件,适用一般程序,难案精办,确保案件办理质效。2022年以来涉企复议案件的平均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压缩法定审结期限50%。去年该市某涉企案件申请行政复议,市行政复议机关加快协调处置,创造了从受理到调解结案仅5个工作日的新记录。在涉企案件调解过程中,一方面引导企业配合后续整改工作,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另一方面,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改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促进行政争议高效化解,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为企业依法减免处罚金额。目前已依法为132家企业减免行政处罚罚款共计537万元。
三是“案结事了+规范执法”,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从根本化解矛盾争议焦点。对于纠错的行政复议案件,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行政执法过程中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今年办理的某钢结构公司不服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中,经审理发现市应急管理局在当事人已限期整改到位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情况下,进行顶格处罚,明显不当。指出相关问题后市应急管理局及时纠错,行政复议机构组织复议双方进行调解,通过降低罚款额度,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2年以来,涉及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的处罚类涉企复议案件实质性化解率64.29%,复议后被诉案件数3件,无1件败诉。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人也和”。
(泰兴市司法局叶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