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泰兴市司法局紧盯基层依法治理的难点堵点,通过细化审查标准、完善审查流程、加强审查保障,有效将合法性审查“触角”贯通至村(社)。截至目前,共审查村级事务458件,提供建议612条,发现并解决各类问题18条,挽回损失1000余万元。
一是“规范化”强基,夯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基础。梳理编制“3+N”村(社)审查清单,实现审查范围全覆盖,指导镇(乡)街道结合实际分类制定审查标准,如制定“村(社)建设工程合同涉及标的高于1万元纳入审查”等5项审查标准。强化法律服务前端指导,统一制作13类常用合同模板,以审查问题为导向,协助村(社)规范内部管理流程,提升村(社)法律风险抵抗力,今年泰兴市各司法所开展合同存量清理行动,共废止、修订完善合同合计17份。
二是“合理化”提质,优化合法性审查制度流程。增设村(社)“三级联审”制度,串联“实体自查”、“书面审查”、“备案兑付”,确保审查事项信息共享。实行“繁简分流”,对占审查总量近70%的常规合同、低风险合同、格式合同等,简化流转步骤,由村(社)法律顾问独立审查,事项审查平均用时下降近50%。指导开展审查事项统一编码管理,将《合法性审查意见书》作为核销依据,如某村办理补偿款转账事宜时,中心核对协议签订条款与审查意见一致方可兑付。
三是“一体化”推进,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强化线上审查应用,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线上审查率”100%。优化法律顾问评价保障机制,制发《法律顾问考评工作的通知》,优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准入、监督和评价机制,将审查意见纳入村级信息公开窗口,打破政策信息垄断,畅通群众参与途径。推动公证、鉴定、调解等全类资源下沉,由司法所、公证员、法律明白人、村(社区)干部全程参与项目过程,适时提供专业意见,保障项目落地后争议纠纷零发生。
(泰兴市司法局 何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