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普法以来,泰州市坚持把地方性法规宣传贯彻实施放在与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牢牢抓住“谁执法谁普法”这个“牛鼻子”,有效推动地方性法规释放出显著的治理效能。
一是强责任落实,画好清单管理“一张图”。围绕地方性法规“谁来普”“何时普”“普什么”等问题,健全部门普法责任清单,以鲜明的考核导向倒逼普法责任主体强履职、促落实、提质效。围绕“全力推动地方性法规全面正确有效实施”,把每年8月份确定为“地方性法规宣传月”。8月2日,首届“地方性法规宣传月活动”启动。市人大常委会率先在微信公众号开通“我们自己的地方性法规”专栏,每周更新解读一部法规,着力打造以案释法“微课堂”。
二是重跟踪问效,激活闭环推进“一盘棋”。用好“三单一书”制度,形成“清单定责、普法提示、评估反馈”全闭环工作流程,实现普法效率最大化、最优化。今年以来,市法宣办已发放普法提示函10余份,确保普法节点不过期。市人大常委会定期收集、展示各地法规宣传经验做法,通过各种激励表彰机制,推动地方性法规宣传重点突出。
三是深层面挖掘,织密普法融合“一张网”。把地方性法规宣传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基层依法治理,精心培育一批熟悉法规政策的村(社区)书记、网格员、法治骨干,提档升级村居法治文化阵地,确保地方性法规宣传“村村有、村村优”。把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形成“指尖普法联盟”“小案大道理”“春晖法语”“交通法规乡村行”等普法品牌。
四是大力度整合,凝聚协作联动“一股力”。坚持主动性谋划,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性法规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督促国家机关各部门立足执法司法实践,“量身定制”地方性法规宣传方案,形成联动普法新格局。创新建立地方性法规宣传贯彻“一标、两专、三评价”履职评议机制,客观检验法规宣传成果、交流经验、督促推进。
(泰州市人大办 泰州市法宣办 袁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