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积分制引领乡村法治新风尚
2024-01-12 11:09:00  来源:法润江苏

“八五”普法以来,泰兴市司法局以村规民约、移风易俗、人居环境、乡风文明、平安创建五个方面为基础,不断补充积分制的法治元素,持续推进“积分制”的落细落实,为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建立激励机制。全市17个乡镇(街道)的42个村(社区)因地制宜,制定适合本村(社区)的“积分制”。组织村(社区)干部不断地进组入户进行广泛宣传,不仅发放了大量宣传材料,还向村民们列举了积分制的种种好处。为消除村民的顾虑,并迅速地设立了“积分兑换小超市”,可以让村民用获得的积分,兑换成牙膏、牙刷、香皂、食用油、洗衣液等日常用品实物,使村民从积分兑换实物的奖励中尝到了实惠,充分激发了村民主动参与村域治理的热情,积分制工作逐渐深入人心。

二是引导全民参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干部激励引导调动群众参与村内事务积极性,依靠群众力量做好矛盾纠纷化解、村庄环境整治,特别是针对极个别失德失范、胡搅蛮缠典型案例,依靠群众中的“法律明白人”教育引导。在积分制管理工作中,村委会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志愿者开展“周末义工”活动,每月月底挨家挨户上门检查人居环境,走访入户了解矛盾纠纷情况,并进行综合打分,实施“红黑榜”晾晒。每月将积分高的和积分低的组户进行张榜公布,切实增强群众在乡村治理的荣誉感。

三是激励兑换到位。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户可以用积分奖励兑换实物,在村里指定的“法治小超市”,兑换牙膏、洗衣液、食用油等日常生活用品,不仅兑现了承诺,而且激发了基层组织的活力,形成人人讲法治、人人参与民主管理的乡村振兴新格局。村委会还通过积分制开展“星级文明户”“卫生整洁户”“美丽庭院”“最美婆媳”“法治家庭”等评先评优工作,充分发挥积分制的激励约束作用,试点村呈现出“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面貌,为“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兴”作出积极贡献。

(泰兴市司法局 何波)

编辑:胡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