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司法局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为落脚点,将法治资源、法治力量、法治元素导入基层,进一步激发基层自治活力,打通基层治理法治化“最后一公里”。
一是打好协作组合拳。注重有机结合,与公安、法院等形成合力,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深化司法所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工作会议等制度,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基层治理,为基层政府把好“法律关”、当好“参谋员”,促进依法行政,共推法治建设。
二是提升司法公信力。依法履行职能、积极开展工作,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法治能力贯穿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始末,聘请专业律师作为街道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疑难行政案件处理、法律咨询论证等方面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法治体系建设效能。
三是把握“枫桥经验”“金钥匙”。紧扣继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工作要求,依托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成立乡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2023年各级调解机构共组织排查5736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50399件,调处成功50138件,防止矛盾激化2557起,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纠纷化解服务,以良法善治护航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
泰兴市司法局 何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