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普法以来,泰兴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全市153名村(居)法律顾问作用,以建立健全考核激励制为抓手,以推动法律服务规范化为主线,以法律服务效能提升为载体,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标准化管理,完善考核制度。制定并完善村居法律顾问签约聘用、分类管理、监督考核等制度和办法,将考核评价机制纳入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中,列出法律顾问服务清单,对法律顾问服务进行合同化管理、量化考核和差异化补贴,全面保障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正常开展,不定期开展监督指导,随机抽查暗访法律顾问是否履职,与村(居)负责人、群众了解法律顾问服务是否到位,通过对司法所、村(居)以及法律顾问三个方面的考核,督促法律顾问发挥“顾”的优势,增强“问”的自觉,维护“法”的权威,为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全链条”的顾问服务。
二是规范化权责,推动履职尽责。在1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52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联络点), 统一设立法律顾问公开公示职责、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的公示牌,方便群众及时进行法律咨询,高密度、无缝隙、广覆盖网格化法律服务新态势,切实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同时,统一服务事项,印制了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手册,涵盖包括司法公证咨询、法律援助咨询、普法宣传等在内的12个服务事项,集中汇总辖区法律顾问的联系方式、简介、专长,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维度、多层次、多领域的法律服务需求。
三是多元化服务,确保高质高效。充分发挥“法律参谋”作用,村(居)法律顾问将专业化、多元化的法律服务引入村(居),在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社会稳定等方面为村(居)委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在辖区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居)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建设,法律顾问定期坐班开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活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体、热线三大平台深度融合,零距离为群众提供公益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公共法律服务,极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泰兴市司法局 范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