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以及参与基层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兴化市司法局通过“三新三变”,赋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人才支撑。
创新“引才”策略,推动“单一式培育”向“复合式选拔”转变。将“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纳入全市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加强对“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的重视。采取群众推荐、村居审查、村民表决的方式确定“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对确定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的,经培训和考核通过后正式成为“法律明白人”。同时,在村组干部、村妇联干部、农村党员、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村“五老”人员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遴选出“法律明白人”骨干,积极探索“3+”模式,即“学历+能力+成绩”,打造一批高素养“法律明白人”队伍,引领全市“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
创新“育才”平台,实现“平面式培养”向“立体化共育”转变。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工作站,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学习教育、岗位练兵、法治实践活动,并对学习培训和履职情况建立工作档案。同时,采用“线上+线下”培训方式,基于网格,建立“法律明白人”工作交流群,每日推送省内外司法要闻,组织参加学习,交流心得。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宪法、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每月撰写学习心得,汇编成册。编印《“法律明白人”应知应会手册》,组织“法律明白人”参观学习,内外兼修,进一步完善“法律明白人”的知识结构。
创新“用才”机制,推动“传统型力量”向“实用型人才”转变。强化分类引导,从普法能手、调解能手等方面对“法律明白人”进行分类管理,建立优秀人才数据库,每年度评选“十佳法律明白人”,对遵纪守法、普法宣传、业务学习、调解成效、示范作用等方面实绩突出、广受群众好评的“法律明白人”,给予评先选优的表彰激励;对不认真履职、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督促村(居)委会及时予以清退,确保“法律明白人”能真正成为基层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纠纷化解、依法治理的重要力量。2024年在兴化司法行政工作会上对2023年度“优秀法律明白人”进行集中表彰。
报送单位:兴化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