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畅通“123”路径做企业权益“同路人”
2024-05-09 09:16:00  来源:法润江苏

今年以来,泰州市海陵区聚焦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制定法治化营商环境“123”政策目录,对照具体内容细化措施,主动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相关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更好地落实政策法规中惠企助企的相关条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指导企业用好“1”个程序。执法部门在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后,执法人员对照《行政处罚法》及其相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则等法律法规,指导企业继续搜集提供可能减轻从轻处罚的相关证据证明,提升企业的法律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企业通过参与陈述申辩程序,申请减轻或免除其处罚。通过有效利用陈述申辩程序,企业成功减轻了近5万元的处罚金额。对该程序充分运用,不仅展现了行政执法的人性化和灵活性,也突显了区委区政府对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

二是出台减免事项“2”张清单。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社会保障等多领域已梳理形成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减轻、从轻处罚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开展“微执法”,明确“首违不罚”情形,现已明确不予处罚事项164项,从轻处罚事项101项,减轻处罚事项22项,鼓励执法部门主动纠错、自我纠错,让行政执法更有温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机制,指导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合法合理确定、调整裁量权基准,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制定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严格限制自由裁量幅度,确保处罚有理有据有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协助企业申请“3”种调解。在执法机关发出处罚决定书后,执法监督部门从企业角度出发,对接执法部门,及时掌握行政处罚决定情况,主动帮助企业联系协调复议、诉讼、执行机关,快速进入司法程序。在复议或诉讼期限内,在检察院和纪委监委的监督下,利用相关法律授权的调解机制,将企业经营状况、守法履职态度等事项纳入调解减轻范围,合理合法帮助企业通过调解机制减轻处罚负担,甚至免除处罚,避免“一罚了之”“以罚代管”。近年来协助企业减免处罚200余万元,成功从“企业竟然告我”的管理型政府向“引导企业申辩”的服务型政府转变。

海陵区司法局 陈强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