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四大行动”助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
2024-05-15 10:02:00  来源:法润江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扎实提升泰州市公民法治素养,泰州市推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四大行动”。

一是实施国家工作人员“尊法赋能·依法行政”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完善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及相关工作制度。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和行政机关现场执法工作规程,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推动市(区)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参加法治讲座、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

二是实施青少年“学法护航·守护成长”行动。持续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青少年“法治公开课”“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学生欺凌防治、“护校安园”、防溺水、交通安全等法治课程。建好用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开展互动式、启发式、沉浸式、体验式法治教育活动。持续深化中小学“法治第二课堂”全媒体普法,组织开展第九届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积极参加第七届“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建立健全全市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并强化动态管理,严格法治副校长任职前8学时培训制度,定期考评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推动法治副校长每年落实不少于4课时、以法治实践教育为主的法治教育任务。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开放日等活动,推动家庭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推广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评估标准,加强辍学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三是实施市场主体“守法致远·助企发展”行动。大力宣传营商环境、市场经济、经营管理和劳动用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利用国家宪法日、各类纪念日等,结合行业、企业实际,广泛开展法治宣讲、法治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氛围。加强企业合规指导,聚焦公司治理、合伙投资、担保责任等经营主体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小快灵”普法,结合“执普并行”专项行动,组织编写发布优化营商环境、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法律知识及风险等涉企典型案例。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法治培训,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启动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普法直通车”专项行动,加大涉企普法服务的精准投放和多元供给。探索预约式上门普法、法治体检与以案释法相结合的形式,将普法宣传融入法律服务之中。开展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学法用法需求调研,编制相关权利义务清单、法律风险提示和典型案例,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诚信守法、依法办事观念和能力。

四是实施村(居)民“用法安居·法润万户”行动。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强化对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和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制度,促进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探索村(社区)“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履职报告制度,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轮训,强化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规范“法律明白人”学习平台的日常运行,抓好“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落实落地,推动“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成为一支活跃在群众身边,叫得应、用得着、服务好的基层依法治理队伍。做好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推荐和第十七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工作,储备10个村(社区)作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候选。深化法治薄弱村(社区)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探索“一村(社区)一品”建设,推动有条件的村(社区)建立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法治宣传栏、法治图书角等基础设施。以开展“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申报推荐为抓手,持续打造长江法治文化带、大运河法治文化长廊等区域性法治文化景观集群。积极参加第十九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江苏省非遗法治文化作品展等活动。面向社会征集“泰州普法”标志LOGO、IP形象和宣传海报,探索建设互动式、体验式的智能化法治宣传路径。

泰州市司法局 冯一然

编辑:舒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