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兴化市司法局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选聘77名政法干警担任新一轮法治副校长,深化“选、育、用”工作方针,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选”好骨干,充实“法治副校长”人才库。将“健全法治副校长制度”纳入每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按照《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规定,印发《关于开展新一轮“法治副校长”选聘的通知》,以“每个学校配备一名法治副校长”为目标,从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中选聘77名法律人才及业务骨干在75所学校分别担任法治副校长,聘期从2024年5月至2027年5月,推动各中小学开展新一轮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实现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二是“育”好队伍,走好“法治副校长”第一步。根据《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法治副校长培训方案及计划,重点围绕法治副校长工作目标、职能职责等方面精准制定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以每年对法治副校长集中开展培训一次为抓手,邀请省内法学领域著名专家、学者及政法部门业务精英担任法治副校长培训授课教师,新聘以来,已举办法治副校长集中培训1次,其中,检察院“小翁姐姐”(两届法治副校长),以自身工作中遇到的案例为例,分享了在校园中开展法治教育课程的体会。
三是“用”好平台,履行“法治副校长”新职责。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桥梁纽带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通过“线上+线下”齐聚力,针对各年龄阶段学生,制作防欺凌、防性侵、防诈骗等“普法菜单”,实现“政法干警+法治副校长”双重履职。把法治副校长“上课次数、授课内容、取得效果”等情况作为法治副校长履职尽责的考核依据,对履行工作职责表现突出的法治副校长,推荐外出交流、培训、学习,并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失职失责、履职不力的法治副校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责问责。
兴化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