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一二三工作法”为法治乡村建设“硬核”赋能
2024-07-05 10:17:00  来源:法润江苏

兴化市司法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法治乡村建设作为推进法治兴化建设基础性工程,积极探索“一二三工作法”,不断激发基层治理活力,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一个品牌”党建引领。坚持“党建+法治”品牌建设,统筹党建、综治、信访、公安、司法等力量,联合村(居)党员“议事会”、村民“议事会”形成合力,聚焦乡村振兴发展大局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创新推行“党建+”模式,构建“党群服务中心+司法行政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法治文化广场”“党员议事室+援法议事庭院”等新阵地,着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截至目前,已创建成226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二是“两支队伍”强化力量。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对“法律明白人”传、帮、带作用,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常态化对“法律明白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教育。同时,各村(社)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在村(居)微信工作群亮明身份,定期推送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完成线上线下公共法律资源的互联对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零距离”。截至目前,共培养“法律明白人”3092人,开展专题业务培训15场次,实现500多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一对一”为村(居)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三是“三项重点”探索路径。突出“关键少数”学法重点。强化对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等“关键少数”的法治培训,不断提高“两委”班子成员学法、懂法、用法能力。突出“青少年法治教育”普法重点。加强青少年学法阵地建设,建成兴化市宪法教育中心、郑板桥廉政教育中心等一批“护苗”基地,建成乡村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26个。突出“法进企业”助企重点。坚持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列入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推行涉企行政执法“三张清单”,创新打造“法蟹畅行”“法护绿色”等一系列惠企项目。

兴化市司法局

编辑:厉欣